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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国土局推6幅地块,城北商住地25.89亿起拍

发布时间: 2016-02-15 12:24:39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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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月15日)上午,南京国土局挂出6块土地,城北一块,六合两块,浦口两块,江宁一块。本次六幅地块将在3月18日进行集中出让。

出让条件:

NO.2016G01:

(1)地块C分区内应配建建筑面积≥2000㎡的净菜超市一座,还应配建建筑面积≥5000㎡的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由受让人出资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2)出让地块内商业、公建配套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35%。

(3)地块A分区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26202.86 m2,容积率Far≤2.0,建筑高度≤50m,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地块C分区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10281.25m2,容积率Far≤2.6,建筑高度≤50m,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

地块D分区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9530.29m2,容积率Far≤2.9,建筑高度≤50m,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NO.2016G03:

(1)地块A分区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75294.88 m2,容积率1.01≤Far≤1.8,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2)地块B分区内Rc基层社区中心,出让面积6450.38m2,容积率Far≤0.8,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须配建一座基层社区中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垃圾收集站、环卫作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NO.2016G04:

(1)地块内须配建邮政局所1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2)地块内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占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NO.2016G05: 

地块内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占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NO.2016G06:

(1)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上现存建筑物面积约853.89平方米,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向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缴纳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成本费181.327万元人民币。

(2)现状建筑可保留,不得再新建和扩建,并且不允许分割转让、分割销售。

(3)因地块规划用途为旅馆业用地,且地上建筑物已经建成,在挂牌成交以后,其地上建筑物使用功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竞得人须将该建筑物对外营业,不得作为会所、私人社交场所或娱乐休闲场所等用途使用,江宁区相关主管部门须对其实际用途进行严格管制,具体由竞得人与横溪街道办事处签订开发建设协议,由街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 nj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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